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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险终于出台,给商业车险改革泼一盆凉水|张杰说

发表时间:2021-8-20 17:11:25

8月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以下文中简称为 《示范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能源车险的出台,让很多行业人觉得这是一次很好的商业车险的试点和深度改革的机会。在整体看过之后,我还是要泼一盆82年的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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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险的5大变化 


我们先看看这次新能源保险带来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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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定义,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都属于“新能源汽车”,对有争议的问题一锤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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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大扩容,新能源汽车自燃,也纳入保障范围

《示范条款》中不仅保车身,还保“三电”(即电驱动、电池和电控)以往,新能源汽车按照传统汽车投保,使用传统车险示范条款,“三电”均未纳入保障范畴,而如今在《示范条款》中,“三电”都成为了必保的项目。不过需要提醒的是,新能源汽车的电池价格占比很高(通常要占到整车价格的40%左右),不同电池之间质量差别也较大,保险公司缺乏经验数据,面临较高赔付风险。

新能源汽车的自燃一直备受关注,新能源汽车自燃(充电过程发生自燃,行驶过程发生自燃和静态过程发生自燃这三类),都将严重威胁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会给新能源汽车本身以及周边财产造成损失。本次《示范条款》正式将“起火燃烧”造成的新能源汽车设备直接损失也在保障范围内。这意味着,即便是新能源汽车发生自燃,保险公司也是需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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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3项免除责任,其中“电池衰减”不在承保范围之内

电池衰减不赔;充电期间因外部电网故障导致的损失不赔;施救期间的损失不赔

行业专家认为,电池衰减如同轮胎等配件折旧一样,一旦衰减超过80%电池基本就报废,这是产品自身损耗的不可避免的问题,不是由于碰撞、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损失,因此不纳入保障范畴。也就说,电池衰减被列为损耗件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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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险及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明确新能源车的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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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增6减1

增6: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自用充电桩损失险;自用充电桩责任险;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这里特别提一下关于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新能源汽车愈发智能化,软件至关重要,随着不断升级,其价格也越来越高,一旦新能源汽车全部损毁,软件也将作废,也需要保险进行补偿。

新能源汽车的增值服务也面临着与传统汽车不同的需求。举个栗子,传统汽车一旦没油,需要的是送油服务。而新能源汽车,电量耗尽,到底是送更换电池还是充电车?或者拖车救援去寻找附近的充电设备进行充电?针对新能源汽车的增值服务也需要特殊对待。(这些都是赚钱的机会啊!后市场的筒子们!)

减1: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木有发动机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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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险具备商险改革的充分必要条件吗? 


次次费改,换汤不换药。其实让保险改革派伤透了心。这次新能源车的车险意见稿一出,让很多人认为这是片没有被污染的区域。燃油车车险改不动,做不了。那这个“没被污染”的新业务总行了吧。我觉得这件事可能真的想多了。


2020年9月19日,《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实施已近一年,《指导意见》第九条对丰富商车险产品提出“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确实“919综改”这是几个重点方向。但历经一年,大家看到有什么进展吗?

哪怕就是这个刚出台的新能源《示范条款》,其重点也仅是对新能源车型的差异化保险需求做了一些调整。这类调整远远称不上达到可以对车险做到颠覆式创新的程度。

首先,我总结下支持方的几个重要支撑观点:

1、新能源车车险,是新的增量车型,不受燃油车的过去包袱限制
2、新能源车是一个快速增量市场,并且是国家战略
3、新能源车的科技化和数字化程度高,是UBI等车险创新的基础
4、新能源车目前还是“高风险”业务,有较大的改善空间

接下来我说说我认为不应该把车险改革成功的宝押在新能源车险上的理由。当然我不是顽固的守旧派,我认为车险市场应该改、也必须改,这里只是认为新能源车险去承担这个改革样板的使命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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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为新能源车险拉动车险综改泼一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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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车险的人和机构以及他们的KPI没换

这是我认为影响比较大的一块儿,整个车险业务和服务环节还是原来的配方、原来的味道。保费的KPI依然高悬在各营业机构的负责人头上。919综改,让本不富裕的费用进一步遭到挤压,保费再整体下滑30%的大环境下,新能源车险和燃油车车险的差别,就好比是200米外射击靶心9环和10环的差别。

各家保险公司业务决策还会停留在原始的粗粒度的新能源车险保费要还是不要。完全够不到精细化的运营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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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存量,新能源车险体量还很小

在国家碳中和的能源战略下,新能源的前景我们根本不用去怀疑。但看一组数据,目前新能源车销量占汽车整体销量的6-7%,2021年1-6月新能源乘用车批发108.7万辆。在2亿的存量面前还是小数字。并且新能源车也非常分散。

对新能源车险的归集和管理,甚至不亚于对某车型、车系,或者某个大B所有车辆的统筹来的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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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的理赔率高,缺乏经验数据

保险公司在新能源车上是缺乏经验数据,面临较高赔付风险。虽然新能源车整体的数字化程度较高,但尚未形成较多的保险数据。

目前的赔付风险高,虽说提升空间大,但对于保险公司的各级职业经理人来说,更多看的是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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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用途复杂

受新能源车补贴政策和很多城市限号的因素,很多新能源车用量增长是因为以上原因。因此也造成了新能源车的用途是很复杂的。如何做好车型用途甄别是对保险公司很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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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网络不健全

这给新能源车的事故界定、理赔定损上带来很大的挑战,比如,新增附加险的责任界定就较为困难。需要理赔端服务跟上。新条款中提出,保险公司明确的新车购买价即系统价格,也就是补贴前金额。若把发票价格作为新车购买价,出险以后存在理赔争议。

新能源车大多没有4S店体系,后市场也没有形成专门的供应链及售后服务体系。基础的服务都很难保证,更别说创新增值服务。这不是保险公司一端的事情。

综上,新能源车险真的不一定是一口比燃油车保险更香的饽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