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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汽车消费“十条”来了!涉及新车、二手车、新能源汽车

发表时间:2023-8-1 16:18:30

中国商报(记者 雷珂馨 文/图)7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3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内容涵盖优化和推动新车和二手车交易、提升新能源汽车实用程度等。措施提出,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场环境,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发布,将进一步激发汽车市场消费潜力。


车市再迎政策东风


“今年上半年,在中央和地方促消费政策出台、多地汽车营销活动不断,以及企业新车型大量上市等因素的共同推动下,我国汽车类商品零售额达到22409亿元,同比增长6.8%。为稳定扩大汽车消费、优化市场环境,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措施针对大量调研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提出了更加务实管用的举措。”国家发改委就业司副司长常铁威表示。


具体来看,措施包括: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鼓励汽车企业开发经济实用车型、持续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推动放宽限购政策已成为促进汽车消费的一个重点,政策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措施明确,要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限购地区,结合实际,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加快投放进度,鼓励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实施城区、郊区指标的差异化政策,更好满足居民的汽车购买出行需求。”常铁威表示。


招商证券认为,放宽汽车限购政策是一种成本低、见效快的刺激手段,能够充分释放消费潜力。


措施还提出,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二手车的交易市场潜力大,但居民担心的问题依然不少,市场信息透明度也有待提升。我们要合理增加对二手车平台企业的抽检频率,并将抽检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以进一步增强消费者对二手车交易的信心。”常铁威表示。措施还部署了各地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政策措施,鼓励汽车领域非保密、非隐私信息向社会开放,提高二手车市场交易信息透明度,完善信用体系,着力打破“玻璃门”“隐形门槛”等现象。


此外,措施还明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并抓好政策落实,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汽车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汽车促销活动,不得出台地方保护的政策,避免恶性竞争,共同维护行业秩序,营造有利于汽车消费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新能源汽车是发展重点


从措施提出的10条促进汽车消费具体举措来看,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四项举措是为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我国汽车消费复苏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出口规模表现亮眼,但汽车消费仍有进一步挖潜提质的空间。”常铁威表示。


在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措施要求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措施。加快乡县、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应用试点示范工作。


在此之前,国务院办公厅于6月1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创新融合、安全便捷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措施明确,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合理提高乡村电网改造升级的投入力度,确保供电可靠性指标稳步提升。进一步加快配电网增容提质,提高乡村入户电压稳定性,确保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安全平稳充电。


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是新能源汽车下乡的重要前提条件。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于7月14日联合对外发布的《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到2035年,基本建成安全可靠、智能开放的现代化农村电网。


措施还提出,要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推动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在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中提出,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减免力度分年度逐步退坡,并对新能源乘用车减免车辆购置税设定减免税限额。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关注新能源汽车产业运行形势,认真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我国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国家发改委产业司副司长霍福鹏表示。